安徽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工作
根据《安徽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安徽省省近日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明确提出,园区应具有较好的区位及交通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物流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在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园区已制定自身建设发展规划,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并有统一的运营管理机构,制度健全,实际运营年限不低于1年,且期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园区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较强的货运物流服务能力,聚集了一定数量的物流企业,运营效率较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支撑保障作用。优先支持智慧物流园区,园区自动化、信息化运营管理水平较高,自动化设备应用比例较高,设备与货物基本实现条码化管理,仓储、运输、配送等业务信息系统有效集成,业务操作全流程实时可视、可控,实现存、取、管全程智能化。
申报程序提出,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地方行业协会做好示范物流园区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有意向的物流园区编制申报材料。安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建专家评审组,提出示范物流园区推荐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在安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示范物流园区名单。